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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關總署 農業農村部公告2019年130號海邦進口報關代理 主營進口報關代理,食品,紅酒.水果,化工品,危險品,木材,機械,舊機械等等眾多產品報關代理。服務港口有廣州黃埔港,南沙港,窖心港等,深圳蛇口港,鹽田港,文錦度,黃岡等,上海,天津。海邦代理進口報關公司。 2019年7月25日,斯洛伐克官方向世界動物衛生組織(OIE)通報,該國境內近期發生非洲豬瘟疫情。迄今為止,我國尚未與斯洛伐克簽署豬、野豬及其產品準入協議。為保護我國畜牧業安全,防止疫情傳入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,現公告如下: 一、禁止直接或間接從斯洛伐克輸入豬、野豬及其產品。 二、禁止寄遞或攜帶來自斯洛伐克的豬、野豬及其產品入境。一經發現,一律作退回或銷毀處理。 三、進境船舶、航空器、公路車輛和鐵路列車等運輸工具上,如發現有來自斯洛伐克的豬、野豬及其產品,一律作封存處理,且在我國境內停留或者運行期間,未經海關許可,不得啟封動用。其廢棄物、泔水等,一律在海關的監督下作無害化處理,不得擅自拋棄。 四、對邊防等部門截獲的非法入境的來自斯洛伐克的豬、野豬及其產品,一律在海關的監督下作銷毀處理。 五、凡違反上述規定者,由海關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》及其實施條例有關規定處理。 六、各海關、各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及動物衛生監督機構要分別按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》等有關規定,密切配合,做好檢疫、防疫和監督工作。 本公告內容自發布之日起實施。 特此公告。 |